根据2025年湖南省长沙市生育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领生育津贴,具体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申领条件
-
生育政策合规
需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
-
用人单位责任
-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职工生育、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需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
-
其他要求
-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二、申领对象
-
女性职工 :符合生育条件的在职女性职工(含失业孕妈妈)。
-
男性职工 :配偶无经济收入且未享受其他医疗保险待遇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非生育津贴)。
三、申领材料
-
必备文件
-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
-
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及费用清单。
-
-
特殊情况补充
- 失业孕妈妈:需提供失业证及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四、申领流程
-
单位申报
单位收集材料后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通常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个人申领
-
部分流程可现场办理(如长沙县政务中心);
-
需提交申请表、病历等材料至指定窗口。
-
五、津贴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
-
正常生育 :98天;
-
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
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个人。
六、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 :需在参保地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
-
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区县政策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材料要求,可拨打长沙医保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