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退休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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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实际缴费满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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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实际缴费满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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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足上述年限且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实际缴纳职工医保年限 不低于15年 ,方可申请退休并享受医保待遇。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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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0年12月1日前参保的职工,其2003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可按 6年/6年分段 计入累计缴费年限(例如2013年退休时,2003年前的工龄可计入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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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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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费不足15年可 一次性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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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可由单位补缴入职以来的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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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否则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三、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制定,确保与国家及地方政策一致。
提示 :若接近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建议咨询单位或医保部门,了解补缴流程及可能存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