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政策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如下:
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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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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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发放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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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年龄段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9-59周岁的按450元/月、60周岁以上的按580元/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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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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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方49周岁以上标准为10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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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泾县:死亡家庭标准为6600元/年(即5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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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袁州:49-59周岁标准为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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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县:死亡家庭标准为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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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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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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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伤残家庭,其父母每人每月发放460元(即55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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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标准为6250元/年,二级为4690元/年,三级为31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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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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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伤残家庭标准为8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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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泾县:伤残家庭标准为5160元/年(即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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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袁州:49周岁以上标准为3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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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县:伤残家庭标准为6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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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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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年各地均开始申报,具体截止时间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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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部分地区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如重庆、安徽),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以上数据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