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涵盖经济扶助、养老保险补贴及特殊群体关怀:
一、国家层面核心政策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扶)
-
基本条件 :农业户口夫妇(一方为农业一方城镇户口可享受)、现存1个或2个女孩、年满60周岁。
-
标准 :每人每年960元(含每月80元),直至亡故。
-
-
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
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现存2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女方年龄≤49周岁。
-
标准 :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3000元。
-
-
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特扶)
-
基本条件 :农村/城镇居民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1个或合法收养1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残疾(三级以上)。 - 标准 :
-
孤独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每月450元(年5400元);
-
孤独子女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家庭:每月350元(年4200元),直至康复或亡故。
-
-
二、省级补充政策
-
计划生育阳光助学制度
- 对独生子女家庭学生提供教育资助,具体金额和条件因地区而异。
-
绝育奖
- 农村/城镇已婚夫妇实施绝育手术,按年龄发放一次性奖励,金额通常为几千元。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 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领取《光荣证》,可获一次性奖励或年奖,金额根据地区政策确定。
三、市级及地方特色政策
-
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基本养老保险
- 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家庭可获每年120-24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部分地区对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金额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结
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以国家核心制度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措施,覆盖经济支持、养老保障及特殊群体关怀。具体申请条件和标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