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驻马店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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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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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生育或手术后的3个月内提交申请。
二、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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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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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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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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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生育住院时由医疗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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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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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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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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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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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提交至单位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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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生育待遇核定表》并提交至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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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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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资金将拨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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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于次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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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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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材料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逾期将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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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产 :无需备案,但需自行垫付费用,回驻马店后统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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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与实际工资差额由基金补足。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在15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复核。若材料不完整,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缴材料。
以上流程综合了政策调整内容及经办要求,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