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鉴定的部门选择,需根据具体情况和鉴定阶段进行区分: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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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申请诊断。
- 注意事项 :需确保机构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且已向省级卫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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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诊断
部分特殊职业病(如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需在指定医院进行诊断,例如上海市的华山医院、杨浦区中心医院等。
二、职业病鉴定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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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时,需向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申请首次鉴定。
- 所需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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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鉴定
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向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三、申请流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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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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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鉴定申请需在接到诊断证明书后3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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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鉴定申请需在首次鉴定结论作出后1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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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劳动者需提交身份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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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机构需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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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市级鉴定结论仍不服,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了《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部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健委或疾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