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日照生育津贴领取的相关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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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及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实施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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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1年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缴费期间包含生育或手术当月开始计算。若连续缴费不足1年,需补缴满1年后申领。
二、申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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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 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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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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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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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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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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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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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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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信息的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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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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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10日前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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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于次月下旬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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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职工本人工资计算,具体比例由单位申报,职工确认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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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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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享受期间中断的,中断期间不发津贴,恢复缴费后继续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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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流动期间生育的,由新单位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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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政策及本地执行细则,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