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标准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本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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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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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需年满48周岁(1973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出生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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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需年满4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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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收养条件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仅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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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状况
-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二、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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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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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48周岁的夫妻: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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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年满48周岁的单亲家庭: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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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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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48周岁的夫妻: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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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年满48周岁的单亲家庭: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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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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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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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养老服务的夫妻:每人每月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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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养老服务的夫妻: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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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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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每人每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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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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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每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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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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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标准存在差异,例如淮南市大通区为5400元/年,蚌埠市禹会区为5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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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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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定期申报,通常为每年7月发放。
建议根据具体户籍所在地政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