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浙江省社保跨省转出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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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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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流动到新参保地并参加当地社保,原参保地社保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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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退休人员,需满足当地退休条件且未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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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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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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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新参保地劳动合同(单位参保)、转移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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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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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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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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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身份证、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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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审核与联系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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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凭证》或《转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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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资金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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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入地接收与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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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审核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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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部门接收《转移信息表》及资金,完成个人账户和缴费基数的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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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医疗保险,需同时提交《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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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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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部门为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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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异地就医结算账户(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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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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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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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在原参保地缴费满1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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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1年未转移,可能影响养老金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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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合并
- 同一统筹区域内禁止重复参保,转移后原账户将合并至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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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
- 通过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社保平台查询转移进度(部分地区支持)。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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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转移 :退休后若在异地居住满1年,可直接向新参保地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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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转移 :单位需在转移后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12333平台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