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九江生育津贴新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领生育津贴: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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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保要求
需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且职工生育时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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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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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江西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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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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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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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生育(包括顺产、剖宫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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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男性 :配偶生育后,可申请共享生育津贴(需满足合法婚姻、子女符合生育政策等条件)。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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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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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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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申请者: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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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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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或本人/委托人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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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及生育津贴计算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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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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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实现“即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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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津贴可同步抵扣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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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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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原用人单位中转发放模式已改为直接支付个人账户,简化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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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及晚育假延长 :2025年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计算津贴时纳入总天数。
如需办理,建议提前联系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