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漳州市生育津贴政策,申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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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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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在漳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新政策缩短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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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需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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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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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若生育前换工作,需确保新旧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无缝衔接且累计时长符合要求。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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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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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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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登记表》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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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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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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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已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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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部分情况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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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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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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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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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福建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闽政通APP”→“医保服务”→“生育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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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信息、生育信息及参保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提交后在线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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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填写《漳州市生育津贴申请表》。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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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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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津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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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缩短了缴纳时限,但申领截止时间仍以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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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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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领失败,建议提前确认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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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等特殊生育情况需额外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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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通常为产假工资或病种工资,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
五、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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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在漳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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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一件事”办理 :分娩时可同步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新生儿参保登记等。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漳州市医疗保障热线或访问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