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州市生育津贴政策,津贴金额和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
月平均工资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单位人均缴费工资计算
-
产假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
-
产假天数
-
顺产 :128天(含产前检查)
-
难产/剖宫产 :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共143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 :3个月内流产15天,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8天
-
其他情形 :如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输卵管结扎30天等
-
二、津贴金额示例
以小芳为例:
-
顺产 :公司人均月缴费工资5000元,顺产128天
-
生育津贴计算 :5000 ÷ 30 × 128 ≈ 21,333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与工资关系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由医保基金支付产假前128天的工资,余下天数由单位补足差额
-
若津贴低于产前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
-
申领条件
-
生育保险需连续参保满3个月,中断超过3个月需补缴或重新参保
-
异地分娩按实际医疗费用报销,超出部分按定额标准支付
-
-
特殊群体
- 剖宫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形的津贴标准与顺产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自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