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工医保的实施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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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职工医保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正式实施,具体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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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背景
该制度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则覆盖门诊小病和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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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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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点始于1992年,但全面实施以1998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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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始于2007年,2010年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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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改革
自2025年起,贵州将分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风险调剂机制,计划到2027年实现全省统一。
贵州职工医保的正式实施时间为 1998年12月14日 ,后续通过多次政策调整完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