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慢特病报销金额根据病种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保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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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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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慢特病 :年度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85%,年度支付限额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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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慢特病 :年度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年度支付限额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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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药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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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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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慢特病 :年度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年度支付限额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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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慢特病 :年度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年度支付限额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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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病种叠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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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患有多种慢特病, 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以起付线最高的病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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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白血病等10种重症疾病,职工医保支付比例达90%,城乡居民医保80%
三、门诊特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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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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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阶段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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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于二级及以下机构(如一级5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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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宁德市外4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