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宁波市的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综合相关文件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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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及宁波市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需依法登记结婚且符合生育登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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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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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需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且生育时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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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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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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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后参保则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连续缴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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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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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生育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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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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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相关证明替代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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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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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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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育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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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产/剖宫产/助娩产 :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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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门诊手术病历原件或住院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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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 :需额外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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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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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产假期满后的次月开始申领,需在生育后次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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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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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向职工医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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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网”在线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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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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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时上年度宁波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计算公式为: $$\text{津贴} = \frac{\text{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法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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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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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或低于全省平均工资300%、60%,分别按300%、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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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参保或欠费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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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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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假期间离职导致医保中断,则按中断时间扣除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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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按实际休假天数享受产假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自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