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佳木斯生育津贴申领的最新政策,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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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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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实体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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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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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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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住院期间由医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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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非独生子女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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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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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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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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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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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包含职工信息及产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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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接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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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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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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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职工生育后次月1日至5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6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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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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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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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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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填写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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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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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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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扣除生育医疗费用后的金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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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跨市就医需额外提供生育保险证明。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