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鹤岗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和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单位缴费比例为0.5%。
二、产假天数及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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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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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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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假:独生子女增加35天,晚育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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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25天(2025年政策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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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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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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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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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怀孕不满2个月15天,4个月以上42天,7个月以上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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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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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 符合90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月补贴,直至生产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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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 700元/月补贴,同样适用于90天以上产假女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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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工资为准,若实际工资高于申报工资,差额由单位补齐;若低于实际工资,职工可要求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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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生育后60日内向单位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