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报销政策及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无起付线,按60%-8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 :26类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按住院待遇报销80%左右,年报销限额2000-5000元。
-
门诊重大疾病 :6类病种(如恶性肿瘤、肾衰竭等)按住院待遇报销90%,最高再报销25万元。
-
-
住院报销
-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如CT、手术等)、手术费,具体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递减(三级医院20%、二级医院40%、一级医院60%)。
-
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上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用药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覆盖全省860.76万群众。
-
-
住院报销
-
补偿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递减(乡镇卫生院85%、州市三级医院65%、省外定点医院55%),累计参保满5年可提高至90%。
-
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5万元,持特殊困难群体证可免起付线。
-
三、其他特殊政策
-
新生儿参保 :全省新生儿出生即参保,2024年覆盖44.23万人次,报销金额10.1亿元。
-
退休人员倾斜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70岁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不低于80%。
-
跨省就医 :边境县参保居民在缅甸、老挝等25国定点医院就医可即时报销,肺癌、儿童先心病等12种重疾可获二次补助。
四、注意事项
-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州市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商业医疗保险可补充基本医保不足部分,需根据合同条款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政策调整以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