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四平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及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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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生育津贴需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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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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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分娩前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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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补缴 :分娩前缴费不足12个月但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申请补缴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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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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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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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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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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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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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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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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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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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需提供《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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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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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产假结束或流产后1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四平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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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社保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核定生育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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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 生育津贴按月发放,通常从分娩当月开始计算,资金直接划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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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需在产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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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提前咨询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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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若为单位职工,由单位代缴并申报;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按当地规定自行办理。
五、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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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四平市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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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四平市医保中心生育科提交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平市医保局官方政策及政府公开信息,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