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本溪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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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职工需在本市城镇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期间不得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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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 需符合国家及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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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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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就业状态均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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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本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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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
- 包括正常分娩、流产(含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等符合计划生育的情形。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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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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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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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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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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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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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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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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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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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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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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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交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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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后,将生育津贴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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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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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辽宁本溪社保政策及办事指南,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