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生育保险新规,本溪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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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服务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系统将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并计算生育津贴,无需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线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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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对象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通过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二、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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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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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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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 :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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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 :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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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 :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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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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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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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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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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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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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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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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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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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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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医疗费用,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费用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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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娩按定额标准报销,超出部分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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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300元一次性补贴。
四、申领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但新规强调“即申即享”,材料审核与费用结算同步进行。
以上信息综合自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