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职工医保政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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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生育津贴,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98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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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产钳助产等) :113天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同顺产。
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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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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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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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费: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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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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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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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线2000元(70岁以下)或1300元(70岁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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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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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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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费: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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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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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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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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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住院费用按职工医保政策报销,生育津贴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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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以上至40万元部分,大病医疗保险按75%比例支付,个人自付超5万元部分再按50%补偿。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场景的报销规则,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