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抚顺市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 。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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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 (以当年12月31日为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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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等客观原因未发放工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发,参保人可在生育结束后 1年内 (即2025年12月31日前)向社保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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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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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申请期限,可能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但可依法申请其他生育相关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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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参保,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未参保则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建议用人单位及职工及时关注抚顺市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