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相关法律法规及鄂尔多斯市政策,鄂尔多斯市生育津贴的发放周期及条件如下:
一、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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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顺产为98天,剖宫产、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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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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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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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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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护理津贴
男职工护理津贴按10天护理假期计算发放。
二、申请与发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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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内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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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周期
生育津贴的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具体流程需符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当地医疗保障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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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若当地未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津贴由单位支付,但政策鼓励对晚婚、晚育群体延长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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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津贴标准通常为女职工生育前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等)。
建议女职工生育后及时与单位沟通申请事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