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通辽市生育政策及生育津贴相关规定,生育津贴的要求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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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基数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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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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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妊娠满7个月(含)以上生产按98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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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按98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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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4个月(含)以上流产按42天计算,妊娠不足4个月流产按1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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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在正常生育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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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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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若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津贴在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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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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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需经单位同意可合并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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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女职工满24周岁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育津贴基础上增加44天;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0天护理假,工资按职工月缴费基数的3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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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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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按“就高原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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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差额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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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先按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到账后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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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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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津贴金额需结合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单位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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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市(如通辽)对难产、多胞胎等有额外补贴,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