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石家庄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周期和天数如下:
一、发放周期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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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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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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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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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158天(含新生儿死亡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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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臀位产等):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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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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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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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输卵管结扎:7天/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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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增加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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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示例
例如:自然分娩+剖宫产+放置宫内节育器=158天+15天+2天=175天
二、发放方式
- 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不再通过用人单位中转,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的个人账户,简化了流程并缩短了发放时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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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计发标准,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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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生育后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至社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