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的退费政策,2025年缴纳的医保费用在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特定原因可申请退费。具体退费情形如下:
一、可退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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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未生效前死亡
若参保人在2025年1月1日前缴纳费用但未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即2025年1月1日前死亡),其缴费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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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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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和外地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如大学生在老家和大学所在地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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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职工医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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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系统错误导致的重复扣费
因网络信号问题或系统故障多次扣费,并提供银行流水等扣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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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政策调整
- 五保户、低保户等享受免缴或减缴政策,若误缴全额费用,可申请退还多缴部分。
二、退费流程(以商丘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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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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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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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水、缴费凭证截图等重复缴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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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医学证明等特殊情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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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携带材料至商丘市各县(市、区)税务窗口提交申请,税务部门审核后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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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限制 :2025年医保待遇自1月1日起生效,12月31日前缴费但未参保的无法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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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贴 :特困人员、优抚对象等免缴补贴无需申请退费,仅退还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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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咨询渠道
若需办理退费,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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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可通过1233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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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如税务局官网或线下窗口)。
请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办理,确保材料齐全以缩短退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