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已扩大,允许在特定条件下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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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近亲属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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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近亲属居民医保费用
支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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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参保要求
近亲属需在山东省内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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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需通过“爱山东”APP或线下渠道办理家庭共济绑定,绑定后近亲属在就医购药时可直接使用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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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被共济人(如子女)不能直接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其医疗费用仍需按其参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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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可通过“爱山东”APP绑定家庭成员信息,或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授权手续。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缓解了职工家庭医疗负担,体现了医保制度对家庭医疗需求的保障功能。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政务平台操作指南,确保权威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