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省内跨市就医是否需要备案需根据就医类型和人员类别判断,具体如下:
一、备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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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办理备案后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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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因工作、生活或疾病临时到省内其他地市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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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凡在省内其他地市生育的参保人员,需办理备案后直接结算生育相关费用。
二、备案有效期
- 原则上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三、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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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APP或政府网银选择参保地与就医地,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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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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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医后备案
若未提前备案,出院前补办备案的,支持当次费用直接结算;出院后补办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补记账,无法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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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就医
因急诊抢救等紧急情况未备案的参保人员,由接收医院直接结算费用,无需事后补备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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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参保人在不同城市就医时,需在每个城市分别备案,避免重复备案或影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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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信息上传,确保联网结算功能正常。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办理备案,避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