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凝土不合格处理的闭合实施细则,综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理前准备
-
初步判定与报告
-
通过实验室检测确认混凝土不合格后,需立即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
对于严重或重大不合格,需同时向监理单位报告。
-
-
影响评估
- 评估不合格范围及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影响,确定是否需返工、加固或报废。
二、处理流程
-
材料退场与封存
-
已进场未使用的不合格材料需立即退场,留存退场记录及影像资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
使用过的不合格材料需封存,防止混淆。
-
-
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
-
组织技术团队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
对于可现场整改的问题(如粗骨料含泥量超标),需立即处理并重新检测。
-
-
整改实施与监督
-
按整改方案落实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
监理单位需对整改过程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关键节点。
-
三、处理后验收
-
实体检测与核验
-
对整改后的部位进行同条件养护试块检测,或采用无损检测方法验证结构性能。
-
对于无法现场检测的部位,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测。
-
-
设计单位复核
-
将检测报告提交设计单位复核,确认是否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
设计单位核算后同意的,方可进行后续工程验收。
-
-
闭环管理
-
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处理结果及闭合时间,完成材料入库/退场登记。
-
整个过程需形成完整档案,包括检测报告、整改记录及验收报告。
-
四、附则
-
责任分工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整改,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测机构负责检测,设计单位负责最终确认。
-
应急预案 :对重大不合格情况需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
持续改进 :分析不合格原因,完善原材料控制、施工工艺及质量检测体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细则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