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民医保在跨省就医方面已实现较全面的互联互通,具体政策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覆盖范围
广西医保已与全国27个省区(含自治区)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5个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
-
结算流程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或医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完成备案后,持有效证件到参保地或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结算。
-
二、医保钱包功能
-
资金转移
支持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至近亲属(含跨省)的医保钱包,用于就医购药结算。
-
跨省共济
适用于家庭成员在不同城市工作生活的情况,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使用。
三、注意事项
-
备案要求
部分城市(如柳州、北海等)已开通医保钱包跨省共济功能,但全国统一结算仍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办理备案。
-
病种限制
目前跨省直接结算覆盖5个病种(高血压、糖尿病等),另有5个病种(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也纳入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需额外申请。
四、其他说明
-
异地就医登记 :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政策时效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广西医保局官方渠道确认最新开通城市及病种。
通过以上措施,广西居民医保在跨省就医时可实现便捷结算和家庭共济,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