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广西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到广东,但需注意转移范围和办理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可转移的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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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支持跨省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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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可随养老保险转移,但需在广东重新参保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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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不可跨省转移,需在参保地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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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可转移,但需在两地重新开户。
二、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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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需累计缴费满10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部分地区允许提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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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需在广东连续参保满1年。
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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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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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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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接收地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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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 到广东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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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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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广西的社保关系转入广东账户,合并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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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时间通常为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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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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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但可通过转移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异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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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人员 :若在广东长期居住(如持有居住证),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是否享受当地社保待遇。
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办理时效。若计划在广东长期发展,建议尽早转移社保以减少未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