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阶段和参保类型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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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个人自付超过1.1万元部分开始报销,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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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10万元(含):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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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含):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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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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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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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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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部分为补偿基数,分段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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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含):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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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2万元(含):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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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5万元(含):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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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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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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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顺序 :先报销基本医保,再报销大病保险,最后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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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例如在三级医院住院99861元,基本医保报销65%,大病保险报销60%,个人自付约18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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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大病医保年支付限额1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支付限额20万元。
以上比例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结合当地医保规定具体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