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0%
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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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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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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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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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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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补偿标准: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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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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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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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起付,60%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6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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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300元起付,60%报销比例。
四、年度累计补偿限额
- 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需通过大病救助二次报销。
五、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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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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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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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向医保部门申报并审核。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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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可通过门诊慢性病报销或大病救助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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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1-2025年广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