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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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期间允许中断不超过3个月(中断后视作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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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缴费状态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满足“生育前1个月仍在参保”的条件。
二、其他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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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扬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生育无法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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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产假为128天,生育津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月均8000元时,产假津贴约为34133元)。
三、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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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生育或手术结束后6个月内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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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包括生育证明、连续缴纳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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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生育保险属于地方性政策,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可能不同(如500元/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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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保情况 :若职工本人缴费未满12个月,但配偶连续缴费满1年,可报销医疗费用(无女生特有的4个月工资补贴)。
以上信息综合自扬州市社保部门官方指南及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