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
门诊项目
包括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前7天(含)和出院后30天(含)的转诊费用等。
-
特殊病种门诊
覆盖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血透/腹透、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20种重大疾病,按病种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二、报销方式
-
家庭门诊账户
-
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计入账户,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可全额报销。
-
2025年新农合政策调整后,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390元,财政补贴增加至125元。
-
-
家庭门诊账户+门诊统筹
- 部分个人缴费纳入统筹,门诊就医先使用统筹资金,剩余部分从家庭账户划拨,年度未用完可结转下年。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
乡镇卫生院 :40%报销比例,年累计限额5000元。
-
一级医院 :30%报销比例。
-
二级及以上医院 :20%报销比例。
四、报销流程与材料
-
报销时间 :出院后1个月内办理。
-
所需材料 :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病历等。
五、其他说明
-
若未参加门诊统筹,仅限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报销。
-
部分特殊病种需额外申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近年新农合政策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