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养老保险新规,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分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一、过渡期政策(2025-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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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
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现行最低缴费年限15年保持不变,已缴满15年的人群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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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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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5年前已缴满15年,可按原政策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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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缴满15年,需补缴至满15年或继续缴费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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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实施阶段(2030年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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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20年
从2030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最低缴费年限将每年增加6个月,直至2039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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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群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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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参保人员 :无需调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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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后参保人员 :需累计缴费满20年,可通过补缴或继续缴费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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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缴纳20年(截至2039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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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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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调整
63岁退休者的计发月数从139个月缩短至117个月,但新规同时调整了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如黑龙江2025年计发基数为7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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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补缴政策
允许分10年完成差额补缴,但需考虑社平工资增长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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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及之前参保 :无需调整缴费年限,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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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后参保 :需累计缴费满15年(2025-2030年)或20年(2030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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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缴纳20年(截至2039年退休)。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退休时间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