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社保政策,非京籍人员在北京缴纳社保满12年并在60岁退休, 可以享受北京医保待遇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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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其中至少10年需在北京缴纳。
- 例如:王先生在京缴纳12年,其他地区缴纳3年,累计15年,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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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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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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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普通职工50周岁、干部55周岁(特殊工种需档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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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 退休时社保账户需为 非临时账户 ,且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医疗保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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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性需满25年,女性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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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满足年限后,退休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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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及退休年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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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接续 :若在其他地区有缴费记录,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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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需在退休后继续缴费至达标,期间医保待遇可能暂停。
四、办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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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保状态 :通过北京社保中心或单位确认社保账户类型及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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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差额 :若医疗保险未达标,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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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 :达到退休年龄后,由单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和医保待遇。
非京籍人员在北京缴纳12年社保并在60岁退休, 符合条件即可享受北京医保待遇 ,但需注意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