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2016年发布的政策文件,护理津贴的涵盖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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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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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万宁市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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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照护需满足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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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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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 :每月发放200元/人,其中省财政补助75元,市财政补助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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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度残疾人 :每月发放100元/人,其中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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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万宁市政府从城乡低保资金中支出。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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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补贴对象需为户籍在万宁市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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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该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60元/月/人)并行发放,不重复享受。
四、政策时效性
当前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若需了解最新调整情况,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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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万宁市政府官网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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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万宁市政府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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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万宁市民政部门现场咨询。
(注:以上信息基于2016年政策文件整理,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