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桂林市相关政策的调整,护理津贴的发放范围如下:
一、护理津贴的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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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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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或精神残疾三级、四级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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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为广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若符合重度残疾人条件,可同时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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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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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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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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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非政府性资金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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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在10张(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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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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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补贴标准 :根据护理等级确定,具体金额尚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需参考最新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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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社会化发放,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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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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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民政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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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入低保的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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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护理人员
- 需提交养老机构备案证明、护理人员劳动合同及护理服务协议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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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1月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细则以桂林市民政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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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申请,建议通过桂林市民政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
(注:由于搜索结果中未提供2025年具体补贴金额,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