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防城港市发布的政策文件及2025年1月实际执行情况,广西防城港市护理津贴的发放范围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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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 户籍在防城港市,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 一级、二级 (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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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 户籍在防城港市,属于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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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补贴 :每人每月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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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 :每人每月 50元 。
三、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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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防城港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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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达到一级或二级且需长期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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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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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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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或《重度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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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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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收入、财产等)。
五、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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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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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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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审核通过后,由政府代扣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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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每月与养老金一同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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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可叠加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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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通过其他渠道(如医疗救助)获得资助,需主动告知民政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操作以防城港市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