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行的时间需要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层面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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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该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正式实施,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建立该制度。这一制度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1999年1月1日正式全国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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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该制度于 2007年7月1日 开始试点,2010年6月30日前后全国铺开。这一制度最初由政府主导,后逐步转向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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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6月27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标志着 公费医疗制度 的建立,但该制度仅覆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与职工医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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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1955年试点)和劳保医疗(1951年实施)属于更早的医疗保障形式,但属于特定群体保障,与职工医保的覆盖范围不同。
广义的医疗保险制度(包含城镇职工和居民)始于1998年 ,而职工医保的全面实施始于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