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本人使用
北京医保 只能本人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不是社保卡,社保卡只能本人实名使用。依据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涉案人员将被暂停医疗费用医保实时结算;还要接受医保行政部门的罚款(骗取金额的2至5倍)处罚。
虽然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但这并不等同于允许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家庭成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且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实际操作层面,北京医保都是只能本人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