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北京医保在河北石家庄就医是否需要异地备案,需分情况说明:
一、当前政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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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区统一备案
自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要求。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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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需单独备案
若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无需额外备案。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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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河北医保公众号(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完成备案,填写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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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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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选择 :备案时需准确选择就医地(如石家庄),否则可能影响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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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包括住院、普通门诊、购药等,特殊病种需符合当地门诊慢特病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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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处理 :若因紧急情况先行住院,可在10日内补办备案。
四、历史政策说明
此前河北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就医需办理备案,但自2023年2月起,河北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京津地区(北京、天津)除外,仍需备案。但北京参保人员在河北就医仍需按“先备案,查定点,持卡就医”的流程办理。
北京医保在河北石家庄就医无需备案 ,但需注意门诊慢特病的特殊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