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断交社保补缴的最新政策如下:
- 不得以补缴的形式来扩大自己的累积缴费年限 :
- 人社部早在2016年就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不得以补缴的形式来延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这项制度在2016年开始执行,并一直延续至今。
- 单位原因导致的中断可以补缴 :
- 如果是工作单位的原因导致社保中断,例如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内造成中断,工作单位可以申请进行补缴。但补缴过程中产生的滞纳金费用应由工作单位承担。
- 个人原因导致的中断不可以补缴 :
- 对于个人原因造成的中断缴费,是不能够进行补缴的。
- 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政策 :
-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参加了社会保险,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断交了,那么这部分断缴的年限可以补缴,但同时要缴纳滞纳金。
-
但从2016年开始,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差异 :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是能够进行一次性补缴的。
-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能否一次性补缴取决于中断年限是否因工作单位原因导致。如果是工作单位原因导致的,可以由工作单位申请补缴;如果是个人原因导致的,则只能按年来进行缴纳。
2016年前断交社保补缴的最新政策规定,以补缴的形式来扩大自己的累积缴费年限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单位原因导致中断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单位申请进行补缴,且滞纳金费用应由工作单位承担。个人原因导致的中断则无法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补缴部分断缴年限,但需缴纳滞纳金,且不能再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