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两个月未缴纳医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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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沟通协商
向单位提供《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等法律依据,要求其限期补缴欠费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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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催缴
发送书面通知,明确补缴金额、期限及滞纳金计算方式,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二、社保部门投诉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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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中心投诉
若单位逾期不缴,可向当地社保中心提交投诉材料,要求其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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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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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置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社保未缴可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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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途径 :若仲裁不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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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补缴(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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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补缴 :若因个人原因离职,可自行向社保局申请补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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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补缴 :单位因经营困难等特殊原因可协商补缴,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四、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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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自费
若单位拒绝补缴且无法通过仲裁解决,医疗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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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医保关系
可将医保转移至新单位或户籍地,但需先补缴欠费且可能影响待遇恢复时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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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单位欠缴社保一般可补缴2年,超过2年可能无法通过补缴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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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缴流程及年限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社保部门投诉解决,若单位拒不履行责任,可结合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