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以下是2024年四川省产假的相关信息:
产假天数
- 基本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额外生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额外增加60天生育假。
- 难产及多胞胎产假:难产情况下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 产假工资:若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 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2024年四川省产假的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