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关系可撤销。具体分析如下: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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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未告知
一方在结婚登记前若隐瞒了重大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严重精神疾病、指定传染病等),且该疾病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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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
包括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受胁迫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后1年内申请撤销婚姻。
二、重大疾病的界定
重大疾病通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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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地中海贫血、艾滋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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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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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等)
三、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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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1年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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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
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隐瞒病情及疾病对婚姻生活的影响。
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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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始无效 :撤销婚姻后,双方恢复未婚状态,但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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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责任 :隐瞒病情方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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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 :主张撤销的一方需提供医疗证明、疾病诊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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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中止/中断 :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
建议受侵害方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证据并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