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数据,海南省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情况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
全省概况
全省191个省控监测断面中,地表水优良(Ⅰ~Ⅲ类)比例为 92.2% ,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
区域分布
-
南部及西部 :海南岛东部、南部、西部及西沙群岛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均为100%;
-
北部及文昌清澜湾 :北部近岸海域优良比例为99.63%,文昌清澜湾因活性磷酸盐污染为劣Ⅱ类。
-
-
动态变化
2021年全省地表水优良比例为93.3%,2023年前7个月提升至93.3%,2024年第二季度进一步上升至92.2%。
二、城镇内河(湖)水质
-
达标率 :2023年1-7月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为97.1%;
-
优良比例 :2021年为44.2%,2023年提升至93.3%,2024年第二季度达95.1%。
三、近岸海域水质
-
整体状况 :2024年夏季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9.89%,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
-
区域差异 :
-
东部、南部、西部及西沙群岛为100%;
-
北部近岸海域为99.63%,文昌清澜湾因活性磷酸盐污染为劣Ⅱ类。
-
总结
海南省在水质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地表水、城镇内河及近岸海域整体保持优良水平,但部分区域仍需关注污染防控,如文昌清澜湾的活性磷酸盐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