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海期间仍有海鲜售卖的现象,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养殖业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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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熟与品种丰富
现代水产养殖技术高度发达,常见海鱼(如多宝鱼、海鲈鱼、黄花鱼等)可通过养殖实现全年供应,不受休渔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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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储备与保鲜技术
商贩会提前捕捞或订购鲜活海鱼,利用冰冻保鲜技术保持品质。例如,鲅鱼、刀鱼等大型鱼类可通过速冻技术长时间保存。
二、捕捞渠道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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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捕捞活动
封海期允许垂钓船出海作业,且部分近海养殖区允许小船捕捞,这些合法捕捞的鲜活海鱼会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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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捕捞与进口补充
通过远洋渔船捕捞的冷冻海鲜(如三文鱼、带鱼等)以及从国外进口的新鲜海鱼,可弥补本地捕捞量的不足。
三、市场供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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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备货与库存管理
商贩会提前在冷藏厂暂养或冷冻海鲜,确保封海期间不断货。例如烟台等地的养殖户会利用近海资源维持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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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策略
市场常售卖“杂拌鱼”,即休渔期前捕捞的鲜鱼与养殖鱼混合销售,利用消费者对新鲜度的偏好维持销量。
四、政策与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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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灵活性
部分海域(如渤海、黄海)在特定时段允许使用钓具捕捞,为市场提供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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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与保鲜技术
现代冷链物流和速冻技术保障了海鲜从捕捞到市场的新鲜度,消费者难以区分冷冻与鲜活。
封海期间海鲜供应的保障是养殖业、捕捞业、市场策略及技术手段共同作用的结果。